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川汇区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南部,是周口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全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沙河、颍河、贾鲁河三川交汇,横贯区内,三河夹岸,形如鼎足,恰似武汉三镇,被称为“小武汉”。截至2010年,辖1个乡、12个街道、83个居委会、66个委员会。2013年总面积338平方公里,常住人口71万,户籍人口53.28万。川汇区前身为县级周口市。原名永宁集、周家渡口、周家口,河南四大名镇之一,已有600余年的城市发展历史。2013年,川汇区生产总值172.05亿元,增长10.2%。辖区内的周口关帝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国家AAA级旅游景区。截至2010年10月26日,川汇区辖12个街道、1个乡、83个居委会、66个村委会。其中太昊路、淮河路处位于新设立的经济开发区内。川汇区是周口市委、周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,是全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川汇区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4°64′20′′~114°30′15′′、北纬33°62′56~33°35′22′′之间,地处河南省东南部,周口市西南部。